2017年达内集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实践条件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达内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内”)积极响应教育部的号召, 拟在实践条件建设项目上与高校展开合作,在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讲求实效的原则下,深入推动校企双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 一、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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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内产学合作实践条件建设项目面向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数字艺术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与合作院校共建校内实践基地及联合实验室,并开发有关的实验教学资源,提升实践教学水平。作为职业化人才培养解决方案的领军企业,达内旨在协助院校打造产学研融合的教学模式,提供先进的人才培养方案,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措施,丰富教学内容,在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实践条件建设,改善实践教学环境,促进专业化发展,完善实用技术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IT行业规模化、高质量的人才培养需求。
- 二、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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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联合实践基地建设:此项目主要由达内按照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所需的产业真实环境,打造综合实践基地。同时由达内协助院校储备专业实践教学资源,并派遣经验丰富的企业培训技术讲师协助实践教学授课,真正实现产教零距离,提升实践教学水平。
2.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此项目主要面向考虑开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相关专业的合作院校,由达内联合原厂技术合作方提供建设方案、硬件指标和设施配套标准,协助院校共建云计算与大数据实验室、VR/AR实验室或物联网实验室。同时由达内协助院校储备专业实践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授课,并由达内资深项目经理组织优秀学生成立创新项目团队,研究云计算、大数据、VR/AR及物联网相关创新项目,可择优推荐给达内创新创业联合基金支持推广。
- 三、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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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校领导支持教学创新,具有前瞻意识,大力推动产学合作实践条件建设。
2.项目申报人为合作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数字媒体、电子商务、网络工程、会计学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负责人。
3.对于校内联合实践基地项目,申报院校可根据自身需求,提出专业方向申请;并确保参与项目的学员在三届以上,且每届学员不少于80人。
4.对于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院校需要有意向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及虚拟现实开发等相关专业实施该项目,并可由校企双方共同协商的资金比例投入共建。
5.校内联合实践基地项目与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6.如果由于技术发展或合作某一方提出对校企联合实验室硬件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更新,原则上双方投入依旧是原比例的项目配套资金,或者协商解决建设费用。
7.所有校内实践基地及联合实验室须体现达内或原厂技术合作方的品牌名称。
- 四、支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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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1.1拟支持11个方向的校内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互联网应用开发、大数据开发、移动互联开发、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互联网营销、云计算开发与运维、主办会计、虚拟现实开发、Web前端开发和软件测试。
1.2每个基地达内支持项目建设经费15万元,计划支持15个。
2.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2.1拟支持4个方向的联合实验室项目:云计算、大数据、VR/AR、物联网。
2.2达内集团或原厂技术合作方为联合实验室提供建设方案、硬件指标和设施配套标准。
2.3每个实验室达内支持5万元等值教学资源软硬件平台,以及2万元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和开发。总计支持15个。
3.达内集团对立项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专业课程体系、实训体系、教材体系、项目案例和课件研发体系、考核体系建设,并根据实际需求变化,派遣合适人员进行专业课授课和必要的实训项目现场支持。
- 五、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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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申报者应认真填写《2017年达内集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申报者需要在11月30日前登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进行报名(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因服务器调整,网址变更为:http://123.57.250.226/ProfessionalProjectWebsite/html/),同时将加盖学校或者二级院系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档),发送邮件至lihuanying@tedu.cn,也可以将加盖学校或者二级院系公章的申请书邮寄至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院校事业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中坤大厦E座10层10017室,联系人:李焕英,电话:15210784379)。
3.达内集团拟于2017年11月底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项目遴选,并报送教育部终审。最终立项名单以教育部官方网站的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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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实践条件建设项目申报说明和申报表格式,请参见网址: